北交所观察之二|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交易规则要点抢先看
目 录
一、《交易规则》背景
二、北交所市场交易规则基本框架
三、上市主体应遵循的交易规则
四、未来交易监管要点
五、结 语
北交所在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具有差异化、特色的制度安排,探索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升精选层的法律定位和功能。本文将从基本框架、内容要点、交易监管三个层次对《交易规则》进行要点解读。
《交易规则》延续已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交易制度,在交易方式、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核心内容方面力求保持不变,以确保交易制度平稳过渡。
结合《交易规则》的基本框架,接下来对《交易规则》涉及的交易规则、交易监管作出要点解读,结合精选层已有交易内容和经验,系统理解北交所未来在证券交易制度层面的架构设计。
1. 明确涨跌幅限制
北交所实行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同时,为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各交易所涨跌幅限制对比表 | |
交易所 | 具体规定 |
北交所 | |
深交所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三)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上交所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2. 制定竞价交易申报规则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此外,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后在未来交易市场,可能会继续延续精选层在连续竞价阶段股票申报价格范围的设置,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实时动态调整。当基准价格低于2元时,允许投资者以基准价格上下浮动0.1元作为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按照“下限上入、上限下舍”的原则取至0.01元。例如,精选层某股票收盘价为8.05元/股,那么当日某股票涨幅限制价格为8.05×(1+30%)=10.465元,跌幅限制价格为8.05×(1-30%)=6.635元,此时满足规则要求的涨停价格应当是10.46元/股,跌停价格应当是6.63元/股。
《交易规则》整体延续了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与深交所、上交所接轨,采用同沪深市场相同的竞价交易申报类型,可降低投资者单笔交易成本、学习成本。在单笔申报方面,《交易规则》提出了更具象化的要求,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抗风险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更高标准的加持下,更有可能激发市场创新,保持市场成交活跃度,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
各交易所竞价交易对比表 | |
交易所 | 具体规定 |
北交所 |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
深交所 | 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
上交所 | 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 |
3. 规范大宗交易规则
北交所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北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各交易所规范大宗交易申报对比表 | |
交易所 | 具体规定 |
北交所 | |
深交所 | 证券交易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 (三)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四)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
上交所 | (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四)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1. 明确公司监管安排
《交易规则》延续精选层贴合中小企业实际的市场特色,强化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平衡企业融资需求和规范成本。
2. 明确专业管理职能
《交易规则》制定交易监管要求,规定股票交易的重点监控范围和异常交易行为类型,以及对违规主体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具体而言,北交所交易监管延续精选层监管规则,如突出监管重点,紧盯“关键少数”,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为重点,强化责任追究,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加重处理负有主要责任的主体,公开谴责并处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纪律处分;再如,强化监管保障,充实监管力量,设立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持续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
如果缺乏制度建设,对于企业而言,一不小心就容易被主办券商的糖衣炮弹迷惑。真正能够做到自律的企业能有多少?主板上市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制度、监督程序,尚有数不清的上市公司造假案件,更何况即将在北交所上市的刚出茅庐、尚不具备稳定架构的中小企业,同时吸收新三板原有快速发展后企业后续持续出现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北交所也应加强专业管理。
结 语
制定《交易规则》是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后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交易规则》结合既有资本经验,明确北交所交易制度安排,与《上市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共同构建了北交所的基本制度框架,北交所尊重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探索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具有特色、差异化的技术安排,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努力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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